目前城市地下管網建設管理在國家層面尚無專門的法律法規,我省已經展開的該項立法活動,有望為這一領域立法積極探索新路。《陜西省城市地下管網管理條例(草案)》已提交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初審。 省住建廳副廳長張陽表示,目前城市地下管網建設管理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為缺乏統一的監督協調部門,反復開挖的“拉鏈路”現象頻現,挖斷地下管網的情況時有 發生,造成停水停電、通訊中斷,甚至天然氣泄漏等安全事故。對此,將把地下管線綜合管廊作為解決這一問題的重要技術手段。據介紹,管廊設置于地面以下,用 于容納多種公用設施及其附屬設施的構筑物,包括城市地下供水、燃氣、排水、熱力、照明、燃油、電力、通信、廣播電視、交通信號、工業物料以及其他用途的管 線及相關地下空間設施等。 條例草案規定,城市新區建設、城市新建道路和舊城區改造,應當優先采用地下管線綜合管廊。同時明確規定,新建、改建、擴建的道路交付后5年內,大修道路竣 工后3年內,不得開挖敷設管網;因特殊情況需要開挖的,應報批市政府同時向社會公告。地下管網安全保護范圍內,禁止擅自開挖作業;損壞、占用、挪移地下管 網;排放、傾倒腐蝕性液體、氣體;擅自接駁地下管網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