晟利快訊 燃氣具有易燃易爆性,按照相關規定要求,錦州市燃氣管線一般都埋設在地表1.2米以下。地面上不能有任何建筑和上覆重物。因為外來負荷的增加,對燃氣管道產生很大的剪切力,極易造成管線斷裂、燃氣泄漏。同時,地面建筑也給燃氣泄漏形成了可怕的有限和密閉空間,極易發生火災或爆炸,危及生命財產安全,甚至傷及無辜。然而現實生活中,還真有些人視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顧,在燃氣管線上建造各種違章建筑。來自多個部門形成的一份調查報告,讓人觸目驚心。
經查,全錦州市占壓燃氣管線的違章建筑共計485處,占壓管線3000延長米,涉及居民600戶,總面積1.4萬平方米,分布于凌河區、古塔區、太和區、松山新區四個行政區內。其中,陽臺外擴75處,車庫平房100多處,食雜店9處,其他各類私搭亂建的小棚200多處。
在這些占壓燃氣管線的建筑中,存在如下基本特點:
數量大:涉及全市600多戶居民,總面積1.4萬平方米。有的是一樓陽臺或門市房外擴;有的是樓間私建平房;有的是車棚、公廁及下水井;有的是樓房外探開設的旅店、飯店、食雜店;有的干脆將房屋建在燃氣管道上。最為嚴重的是南橋某小區,占壓管線46處,涉及到26幢樓。
分布散:遍及全市四個行政區,市區內各小區內均有不同程度的存在,更多的位于較為陳舊的非物業小區內。
年限長:通過調查發現,多數建筑始建于10年前,最長的有近30年。
違章建筑占壓燃氣管線是重大的安全隱患,它直接增加了燃氣管道本身的負載,對燃氣管道產生的剪切力易造成管道斷裂、燃氣外泄,且一旦燃氣外泄,不易飄散,易釀成重大公眾事故。占壓燃氣管線還給燃氣管網的日常維護造成了阻礙,使燃氣單位無法開展正常的維護工作。
現象一:燃氣管線上建倉庫
據錦州燃氣維修人員介紹,按規定,燃氣管線要經常檢修,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以防止各種事故的發生。如果管線上有建筑物,根本就無法檢修。一旦管道銹腐,燃氣泄漏,隨時都會有爆炸的危險。如2012年4月在白日南里一棟居民樓的進戶總管線和庭院管線被兩處違章建筑占壓,根本無法進行維修,導致整單元燃氣用戶無法正常使用燃氣。
現象二:燃氣管線上加工食品
錦州燃氣巡線人員發現,在人民街有一飯店后廚違章建筑占壓燃氣管線,而且經營者竟然天天在燃氣管線的上方生火加工食品,甚至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一旦發生著火、爆炸事故很容易引發嚴重的次生災害。
現象三:把燃氣設施私圈家中
錦州燃氣巡線人員發現,在南橋某小區一些一樓的居民把燃氣進戶管線和庭院管線私自圈進在自家的陽臺中,這是極其危險的行為。一旦發生燃氣泄漏,可燃氣體在有限的空間內,達到爆炸極限范圍所限定的濃度遇明火后會發生爆炸。
在錦州燃氣采訪時,常聽該公司領導這樣要求員工:務必始終保持“如履薄冰、如臨深淵”的責任感,始終把安全工作放在高于一切、重于一切、先于一切的位置,以科學的思維方法對待安全工作,以嚴謹的工作態度落實安全工作,做到警鐘長鳴、常抓不懈。
為防止事故發生,保證居民用氣安全。多年來,錦州燃氣發放拆除通知單;上門動員講清危害后果;對違章建筑拍照存檔;對全市中低壓燃氣管線進行重點部位安全檢查及打眼測漏。同時加強了對占壓燃氣管線的違章建筑區域的巡線工作,做到死看死守等,有效杜絕危險發生。但從目前的情況看,錦州燃氣消除違章占壓燃氣管線這重大隱患步履維艱。由于受利益驅動,加上對安全的重視程度不夠,違章占壓管線行為的實施者往往置若罔聞,我行我素。在這種情況下,本身不具備執法功能的錦州燃氣,難以采取有效手段制止違法行為的發生。該公司統計從今年初到現在,違章建筑占壓燃氣管線新增了十幾處,呈蔓延趨勢。
在2011年7月,錦州燃氣已將占壓燃氣管線的有關情況,報告給市政府相關部門,也得到了市政府有關領導的高度重視。
在《錦州市公用事業設施保護辦法》、《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內容中都對供氣設施保護做了詳細的規定。錦州燃氣呼吁:市政府有關部門進行違章占壓燃氣管線問題綜合整治,力爭盡早徹底清除,確保城市燃氣管網的安全運行。愛護公共設施人人有責,該公司希望占壓燃氣管線的違章戶能夠積極配合,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新聞鏈接:
燃氣管線不容占壓
《錦州市公用事業設施保護辦法》第四章第十五條中禁止下列損害供氣設施或影響供氣設施使用功能的行為:在供氣管線上方進行建筑、堆放物料、植樹;在供氣設施管理范圍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采沙、取土、進行爆破作業;將供氣明管、燃氣計量器具砌入建筑物或者隔墻內等等。
第十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裝、拆除或者遷移供氣設施,確需改裝、拆除或者遷移的,必須經供氣設施管理單位同意。
第十七條 在供氣設施管理范圍內施工,必須經供氣設施管理單位同意,并采取保護措施,保證供氣設施不受損壞。
第十九條 發生事故,供氣設施管理單位搶修管道燃氣設施時,確需損壞其他設施的,可以依法先施工,同時通知相關管理部門后及時補辦各種手續。
第二十條 供氣設施管理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在重要的燃氣管道設施所在地設置統一、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移動、覆蓋、涂改、拆除或毀壞安全警示標志。
《城鎮燃氣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3號)第三十條、三十七條:在燃氣設施保護范圍內,禁止建設占壓地下燃氣管線的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不得影響燃氣設施安全。
清除占壓燃氣管線違建刻不容緩
南京市燃氣安全專項治理拆違活動已開展了好幾年,成效顯著。2011年,南京市共發現300多處占壓燃氣管線的違建,積極組織人員全力拆除,確保安全。
大連市近年開展燃氣行業安全管理工作,2010年和2011年兩年中,共清理95處占壓燃氣管線的行為。
江蘇晟利友情提醒:燃氣管線需定期使用管道泄漏檢測儀檢測是否泄漏,做到防患于未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