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污分流、地鐵建設……目前,我市共有大小工地上千個,在施工的同時如何做好對地下管線的保護,野蠻施工又將受到怎樣的處罰?記者對此采訪了相關部門。
據(jù)介紹,施工單位在對路面進行開挖時,應與水、電、氣等管線單位進行面對面溝通。在開工前到水、電、燃氣等單位調看管線圖,進行施工分析。如實際情況與圖紙上的管線不符,需先挖探溝,探清管線位置后再開挖。此外,施工單位也可以請管線單位的專業(yè)人士,前往工地進行管線確認,并對管線的保護進行指導。目前,水、電、氣等部門都提供“上門服務”。
對于野蠻施工的行為,根據(jù)現(xiàn)有法規(guī)和條例,相關部門都有處罰措施。
對野蠻施工破壞供水主干管,造成大范圍停水的肇事單位予以曝光,并從重處罰。對違規(guī)施工、情節(jié)惡劣、屢次肇事的施工單位,將采取限制市場準入、紅黃牌警示等措施。市民還可撥打52266040,舉報野蠻施工損壞供水設施的違法行為,市供節(jié)水管理處對第一舉報人將酌情給予獎勵。
根據(jù)今年3月份實施的《城鎮(zhèn)燃氣管理條例》,未與燃氣經(jīng)營者共同制定燃氣設施保護方案、采取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從事敷設管道、打樁、頂進、挖掘、鉆探等可能影響燃氣設施安全活動的,由燃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對單位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未經(jīng)批準或者未采取安全措施在電力設施周圍進行作業(yè),危及電力安全的,由電力管理部門責令其停工并賠償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