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鄭州市鄭上路與西環路立交橋西南角,直徑分別為1200毫米和800毫米的自來水管道的連接處發生爆裂,立交橋下轉盤處成了澤國,水流漫延500多米,水深約50厘米。據了解,此次事故造成柿園水廠全面停產,市區約80萬居民用水受到影響。
上海靜安區的大火剛剛滅,鄭州的自來水管道又發生了爆裂。多虧上海11·15大火沒發生在鄭州,否則,當大火著起來的時候,整座城市用水基本癱瘓,估計一時連消防用水都供不上,損失恐怕更加慘重。
這種假設雖然殘酷,但是絕非危言聳聽。鄭州也有為數不少的高層建筑,高層建筑同樣也會搭起腳手架掛上尼龍網加固維修,不排除失火的可能。以目前7年連續爆水管10次的頻率來看,很難說下一次這么幸運。
鄭州之所以頻發水管爆裂事件,據說是源于一座設計存在缺陷的立交橋。這座雙層立交橋就建在自來水供水管道上,橋體自然下沉,車輛過多負荷過重,致使橋上供水干管頻頻斷裂。
任何稍微具有常識的人就知道,大橋的建設應該充分考慮地下水網、管線的承重能力,同時,還需要經過專家反復論證,聽取相關部門意見。可惜,這座橋的建設自始至終就屏蔽了來自于自來水公司的聲音。
這種做法無非還是背后的利益在作祟,為了減少自來水管道承重,建設方勢必要更改設計或者加固橋梁,這也自然會產生新的費用,所以索性來個不理不睬。他們算是節約了成本,結果卻把風險成本轉嫁到了納稅人的頭上。這7年來,到底有多少水隨著一聲水管的爆裂而浪費,同時還有多少納稅人的錢隨著大水打了水漂不得而知。納稅人不僅要為浪費掉的水埋單,還需為改造管網掏錢,這無疑是一種莫大的重復浪費。
對待這種不負責任的工程建設方,在水管第一次爆裂的時候就應該向設計師及其主管領導問責,而不是一再沉默。對納稅人錢財的浪費絕不能姑息,否則,那些肇事方永遠認識不到自己的錯誤,還會繼續作惡。
在此次事件中,自來水公司雖然撇得很清楚但是也難辭其咎。他們如果能保證對老化的水管定期檢查、更換,就會大大減低爆管的風險;或者直接采取法律手段對建橋方提出訴訟,督促其加固橋梁、出資改善管道,也不會頻繁出現這種問題。
現實情況卻往往是,自來水公司直到出了問題才臨時抱佛腳,只知一味抱怨而不知解決問題,衙門作風嚴重。同時,許多管線是該換的不換,不換該的地方經常挖溝修路。試問全國哪一座城市不是經常面臨一邊破膛鋪管線,一邊爆水管的尷尬?
市政公用設施的建設,是納稅人花費巨資建造、維持的,按理說,納稅人花錢買到的應該是安全、放心的服務,但是現實往往是遭遇一場大火或者暴雨,甚至幾個車輪不小心的踩壓,整個城市就立即癱瘓了。我們的城市不能脆弱得經不起一場大的意外,其實比天災更糟的往往是隱藏在普通下水管道、消防通道后面的安全隱患,而這些所謂的人禍雖說威力無比,但大多卻是可以避免的。 |